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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想聽這首歌。

這幾天卻突然想起:

十年了,

從我第一次聽到陳奕迅的歌算起。

 

他的歌陪我度過很多時光,

喜歡的歌手雖然很多,

最喜歡的還是他。

 

十年來,

對歌曲的喜好也改變很多,

大概是對他還有對寫歌的人留意更多,

最常練的歌從國語歌變成粵語歌。

 

更有感觸的其實是另一件事,

想起林夕寫的副歌歌詞:

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

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

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 

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

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

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

 

和海德格認識有九年了,

更準確的說是快九年,

還差約兩個月。

 

十年前我對他一無所知,

十年後竟是要以這種方式分離,

我覺得很難受,

像是身體的某個部分不見了,

打擊很大,卻也無可奈何。

算起來應該還是我自己提的。

 

這幾天我沒有去碰和他有關的東西,

明明一伸手就會碰到。

 

我們還是朋友,

很多人都覺得可惜的苦勸,

但是我們需要分開一陣子,

我認為這樣比較好,

畢竟這是我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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